东南校区全体师生员工:
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坚决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保障全体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与校园消防安全秩序,根据常熟市消防大队现场检查整改意见、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学校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若干措施》及《苏州工学院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校区实际,现就东南校区宿舍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控要求
自2026年7月1日起,东南校区所有学生宿舍组团内全域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宿舍楼内、楼道、走廊、门厅、楼梯间、消防通道、宿舍出入口及宿舍区道路、绿化带等所有宿舍组团管辖区域内。同时严禁在宿舍区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入户存放电池等各类违规行为。
二、规范停放区域
即日起,请全体住宿学生提前自行清理、移停宿舍区内所有电动自行车。校内电动自行车统一停放至校园指定室外集中停车区域,并严格遵守校园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有序规范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通行干道及公共区域。
三、严格违规处置
2026年7月1日起,保卫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对仍在宿舍区违规停放、拒不整改的电动自行车,将依规进行清理、转移,并对相关学生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通报登记;情节严重、造成消防安全隐患的,将依据学校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四、相关工作要求
学校计划于本学期末实现校内学生电动自行车全面清零,结合当前期末各项工作实际情况,现调整阶段性整治要求:请还未处理好电动自行车的同学先行将个人电动自行车移出宿舍区域,不得在宿舍楼楼道、单元门口、宿舍周边绿化带及通道等宿舍区内停放、充电,待完成期末工作后,及时处理车辆问题。全体学生须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主动配合专项整治工作,杜绝侥幸心理,共同筑牢校园消防安全防线,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稳定的住宿环境。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6年6月29日